湖南国捷律师事务所
RED TECHNOLOGY INVESTMENT CO., LTD
咨询热线
400-9600-114
网站首页
新闻中心
公司新闻
行业资讯
营销资讯
法律服务
法律咨询
纠纷调解
品牌维权
关于我们
联系我们
在线留言
新闻公告 / NEWS:
马拉松式乒乓球赛正式举行,财产纠纷展团队精神
品牌维权十大注意事项,你必须知道!
携手品牌维权行业协会,推进电子商务稳步增长
非洲客人到访我公司交流保利益发展
公司理论学习中心组织集体收听收看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
专业律师服务
规模化 专业化 品牌化 国际化
名正义 申权利 保利益
拥有国际法律服务资质
20年法律服务经验
您身边可靠的法律顾问
全国优质法律服务平台
专业律师轻松为您解决法律纠纷
法律服务
—— INFOMATION CENTER ——
法律咨询
纠纷调解
品牌维权
申请专利法律服务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GuojieAI 发布时间: 2018-06-17 阅读:7176 次
在反封建斗争中,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J·洛克·伏尔泰(1694~1778)和D·狄德罗(1713~1784)等人,提出用辩论式诉讼代替纠问式诉讼。英国平均主义派领袖J·李尔本(约1614~1657)在《人民约法》一书中明确主张被告人应有权辩护或请别人协助辩护。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,相继规定了律师制度。英国的律师制度分为两类:
1、讼务律师(barrister),受Bar Council管理。
2、事务律师(solicitor),受Law Society管理。
两者的资格取得、训练、执业范围以及所受到的管制均有所不同。传统上两者能够处理的事务范围泾渭分明,只有讼务律师可以代表当事人出庭,事务律师仅能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。但由于法律事务的日趋复杂,两者处理的事务时常所重叠,再加上此种区分方式造成对当事人的不便以及费用,自1980年代起,对于英国律师制度的改革呼声逐渐出现。
上一篇:
审查公司各类合同
下一篇:
融资活动法律服务
网站演示
辅助工具
点此切换网站颜色
默认
红色
橙色
绿色
蓝色
紫色
黑色
灰色
黄色
网友问答(
25
)
微信咨询
在线客服
立即开通
扫二维码体验手机版
【关闭窗口】